广场 » (转)新婚姻法南京第一案:妻子一半房产就这么没了 » 回复
    汪汪
    汪汪 2011-08-19 15:35

    只能说......识人不明呀!

    还是结婚前把眼睛擦亮点比神马都强。大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