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走先生,你的逻辑太混乱了。我的原帖,就是反对不没有名号,没有秩序的非法收费户外,没有反对正当的旅游从业者啊。“要商业,要挣钱,你扛起大旗办公司,走旅行社的道路,你
我承认,我的文字水平不高,但这不是讨论文字问题,你知道咱们在讨论什么吧:没弄明白我告诉你哈,几天来咱们争论的是户外收费问题,用你们的话说是商业户外的问题。你能不能不跑题,不换概念,不回避问题,正儿八经的讨论一下核心问题啊。
争论到现在, 现在我提了一个建议,在国家法律和规范还不健全的时候,能不能由收费领队们牵头,自发地搞个协会,出一套收费户外的标准。以此既保护领队的权利和利益,更主要的是保护户外参加者的权利和利益,也使户外领域有个健康的环境。你是户外的前辈,这个头由你牵咋样?你要做成了这个事,功德无量啊。
我这个帖子,是因为有人在讨论AA户外和商业户外的问题,问题核心是户外界商业户外问题,有赞成的,有反对的。赞成的言之凿凿,大唱赞歌;反对的表示无奈,只能呼唤AA户外。我无意中看到了,于是也发了言。发了言预感到可能引起别人反感,甚至引起争论,说到底是给人留了面子(甚至在以后的讨论争论中,我几次示弱,希望停止这种无聊的争论)。于是,单开了这个帖子。
我的帖子说了三个意思:一是户外是人们休闲放松挺好的方式,量力而行,回归自然,适可而止;二是这个挺好的方式被唯利是图收费户外领队们破坏了,本是愉快的游玩,他非得要跟你收钱,多烦人啊;三是收费户外的领队们大家管不了,但大家可以不参加他们的活动。
就是这样,同样是赞成的有,反对的有。赞成的或跟帖,或私信表示赞成;反对的则以云山雾罩,冷嘲热讽,死缠烂打架势,表现出一种病态的执着。我的帖子浏览和回复创了我自己的历史记录。对赞成者,我表示欢迎,我们共同以AA的形式玩好户外;对反对的朋友,我们可以讨论,虽然这种争论很无聊。反对者们(实际就那为数很少的几个人)一是抓住我发帖时的情绪为由,说我伤害了同胞们;二是认为商业户外因为存在,那就是必然合理(颇有点历史上的“XXXXX就是好!就是好!!就是好!!!”的语式);其他的观点就没法概括了,什么封建了,什么李泽厚了,还要我承担世界旅游从业人员的吃饭问题,还说我在宣泄“哀、怒、恨”的情绪,还是在无奈的宣泄,等等全招呼上来了。总之对目前收费领队们打着非商业的旗号违法乱收费的实质问题避而不谈。甚至我重申自己的观点,也被称为是女人的行为。在争论中,我几次示弱,希望停止这种无聊的争论,但停不下来。呵呵,参与的冲动,是因为自己的利益,混乱的逻辑,反映了灵魂荒芜。
我承认,我的原帖观点鲜明,态度明确。因为观点明明,他们说我激烈;由于我赞成什么反对什么旗帜鲜明,他们说我极端。说我是女人,我声明一下:我当男人50多年了,各项男人生理正常;说我在宣泄“哀、怒、恨”的情绪,每个认识我的人都可以证明,我是一个无可救药的乐天派, 没有“哀、怒、恨”的情绪。有话好好说,别说没用的,更别以自己之心,度我之腹。
我在这里再次呼吁:要讨论,就争取讨论出成果来。对收费户外的这个核心问题,你们收费的领队们可不可以自发的成立一个协会,出一个标准。比如说灵山,收费多少,服务达到什么程度,领队有什么权利,应该负担什么义务,对整个户外常走的线路搞一个价目表,明码标价。总不能我带队去灵山收30元,你漠北发灵山的活动收费50元,你多收20元的道理是什么,没有比我多出来的服务和责任承诺,你这20元就是黑钱,就是对户外参加者的伤害,就是非法的。目前收费户外领队们玩的把戏是,在活动性质一栏里填“非商业”,在费用一栏里填“0”元,在帖子后面,著名车费XX元,比如灵山活动,写“车费60元”。在其他地方声明:风险自负。于是整个活动,钱装进了领队的腰包,风险推到了参加者自己身上。多黑啊,你们。你们怎么能不叫我有气啊。
我不同意有朋友说的,现在的商业户外是资本进入了的观点。真正的资本进入也有,比如三夫户外,但他们以活动和商品维护自己的客户群体,没有破坏户外秩序。现在我们反对的,就是打着户外甚至AA的旗号,偷摸的挣点小黑钱儿行为,一直走先生像强迫症一样每天数着商业户外活动的队伍数量,那些队多属于这种。
以我同志之心,为尔同志筹之:要以此为业,你们还年轻,这是可以的,这个领域市场潜力也是有的,那你们就该拉起旗帜来做合法的生意,靠你们的体力和智力做大做强,连点税都不想交,
还谈什么商业,还能做成什么事啊。名不正,言不顺,事不成。像现在这样,你一辈子都只能是混迹于江湖,成不了气候。(打完字懒得看了,有错字和错话,您能理解就行了)
带先生8·16说:
谢谢,共同争取户外的良好秩序.如果任凭收费活动无序发展,517会很快萎缩的,大家都不来了。谁要不信就可以试试。